据2010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报告,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电子垃圾生产国,每年生产超过_香港电子垃圾处理_230万吨电子垃圾,
2021/2/15 11:37:59 点击:619
近年我国电子废弃物产生的速度十分惊人。仅次于美国的300万吨;到2020年,我国的废旧电脑将比2007年翻一番到两番,废弃手机将增长7倍。电子废弃物在回收及综合利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着污染环境和损害人体健康的现象,亟待引起重视。
由于国家推进“绿色照明”工程,我国第一批财政补贴推广中上市的上亿只老旧节能灯正进入集中报废期,且未来每年消费量将超过10亿只。老旧节能灯因为含有汞、铅等有毒有害元素,被专家称为是仅次于废电池的第二大生活垃圾“汞污染源”,与之相对,我国节能灯回收处理体系却非常“幼稚”,如处置不当,污染风险不容忽视。集中报废威胁环境
2008年国家启动“绿色照明”工程,城乡居民购买使用中标企业节能灯由财政补贴50%,企事业单位等大宗用户购买补贴30%。此外,还通过实施“‘光明行’公益工程”向边远山区捐献。
在此背景下展开的中国各地节能灯推广非常迅速。如湖南省长沙市2008年至2011年共推广高效照明节能灯360万支,其中2011年推广161万支,为湖南省发改委下达任务的2.3倍。
专家称,考虑到首批上市的节能灯使用寿命一般为3年,据此判断第一批财政补贴推广中上市的上亿只节能灯正进入集中报废期。
长沙市两型办主任吴德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节能灯比普通白炽灯节电80%,全市推广360万支节能灯,年节电约1.79亿度,减排二氧化碳17.1万吨。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家“绿色照明”工程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向全国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 .5亿只,一年可累计节电290亿千瓦时,少排放二氧化碳2900万吨、二氧化硫29万吨。
在长沙、北京等地沃尔玛、家乐福等超市,节能灯琳琅满目。在一些国际品牌的包装盒里,有张被折成小方块的说明书。在这张纸片背面或者一角,附有一张有毒有害物质和元素表,显示节能灯毛管、灯头、镇流器、塑料件四大构成部分不同程度存在铅、汞、多溴联苯等有毒有害元素。按照信息产业部发布的《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有的螺旋形电子节能灯毛管中的铅、汞,镇流器中的铅,塑料件中的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超标;而有的节能灯则在毛管、灯头、镇流器全部铅超标,毛管中汞超标。
长沙市两型办综合处介绍,相关研究表明,废旧节能灯特别是老式荧光管中汞含量平均约0.5毫克,仅够沾满一个圆珠笔尖。但若渗入地下后,足以污染约180吨水及周围土壤。此外,废弃的节能灯管破碎后,瞬时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严重超标。一旦进入人体,可能破坏人的中枢神经。
有业界专家认为,随着白炽灯逐步消亡,我国年消费量可达10多亿只。虽然近年来技术不断进步,节能灯汞污染等问题大大减轻。但就早期生产的节能灯来看,很多产品因为当初的工艺技术比较落后,汞污染等问题比较突出。
然而,辗转几年,这种含汞节能荧光灯报废后的回收处置成了一道全国性的难题。
以目前回收处理得比较好的北京为例,2007年北京市绿照工程开展了废旧汞光源回收,企业从行政事业单位回收废旧汞光源后,统一送到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处理一只废旧汞光源,政府补贴1元。
作为北京市唯一一家专业处理废旧汞光源的机构,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该中心每年200万支的回收数量中,50%以上来源于政府绿照工程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的强制回收。其余回收来源于荧光灯生产商和其他企事业单位。
据笔者了解,当前,我国各省市设立的专业机构的汞光源处理设备大多是瑞典生产的,年处理量可达上千万只,但实际处理量不到1/5,进口设备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我们希望与企事业单位签署合约进行回收处置,但由于回收汞光源要收取相应的处置费,目前仅有200多家企业和我们签订了合约。”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副主任王东剑说。
据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每公斤不到8元的处置价格是按照不盈利的宗旨设定的。“每年收取的处理费用,加上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管理费用和运输费用等成本,我们根本没有利润可言。”
尽管如此,很多企事业单位还是会顾忌成本费用不愿意出钱处置。
据悉,北京绿照工程对荧光灯的推广已经结束,北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的工作人员预计,2013年废旧汞光源的回收处理量可能会有所下降。但随着我国对白炽灯淘汰路线的制定以及市场对荧光灯的生产推广,日后企事业单位、商业机构、社区居民等群体在市场上购买的荧光灯数量将会大幅度提高。待到荧光灯寿命终结,使用者们将面临更大的处理难题。
“汞遇热蒸发,遇冷凝结,是重金属中唯一一个可迁移的污染物,能存留于生物体内。重金属污染如果形成,理论上可以清除,但环境代价太大。因此,汞污染防治必须尽早开始,不要让其在环境中富集。”王东剑说。
当前,节能灯的使用群体主要分为单位用户和家庭用户。单位用户可以直接出钱交给专业机构回收处理,但更庞大的家庭使用量尚未找到回收出路。
据统计,在北京绿色照明工程推广的几年间,北京市16个区县500万户城乡居民家庭购买了节能灯,这当中还不包括市民通过市场购买的荧光灯数量。
家住朝阳区六里屯的胡女士告诉笔者,去年她家装修换下来一些荧光灯管,找遍整个小区也没有专门放置废旧灯管的回收箱。胡女士向居委会询问,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她,小区没有制定专门的回收箱。
据悉,北京市绿色照明工程在对废旧光源的回收中,并未实行强制回收。而我国危险废物名录第六条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将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的张弘理事认为,荧光灯的回收处理还是要采用专业的设备。常年研究汞污染,张弘表示,通过专业处置设备的封闭式逐步分离法才能将废旧荧光灯中的汞真正有效地提取出来并循环再用。
“废旧荧光灯在处置技术上没有难点,难点在于谁来统一回收和谁来承担处置费用。”王东剑说。
有学者提出,按照我国环境政策中“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从生产环节到使用环节,从生产者到使用者,一切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群体都是承担回收治理的责任方。在处置费用上,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在危险废物处理上的经验,从市民交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中给专业的处置机构一定的资金补贴。
但一些环境经济学家认为,让消费者为废旧荧光灯的处置交钱,在我国尚难实行。笔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表示,让消费者为回收处置埋单会让人难以接受。市民成女士认为:“节能灯市价不低,消费者已经花了很多钱购买,为何还要为回收处置掏钱?”
对比市面上的价格,笔者发现,相同瓦数的荧光灯售价超出白炽灯售价4倍多。业内人士介绍,荧光灯的成本包括灯管、荧光粉、镇流器等原材料成本,以及人工成本、管理费用、设备折旧费用等。一支8瓦的荧光灯成本一般在6至8元,但推广到市场上,定价会在15至20元。有些具有汞光源处置设备的企业,在成本定价中已经包含了相关的回收处置费用。事实上,消费者在购买时已经潜移默化地为荧光灯处置埋单了。
需建立长期回收体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谁生产、谁回收”是一条重要的商业法则。
“废旧荧光灯的回收处置应该由生产商负责,他们既然知道怎么制造,就应该知道怎么处理。”市民陈先生说。
张弘提出生产者要从产品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增加企业的责任意识。“建立专业的回收体系和处置设备的生产商,在未来照明设备的市场竞争下,有利于扩大企业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回报,达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
据了解,当前一些大型照明设备生产商,如佛山电器照明、浙江阳光照明电器等已经购买了专业的处置设备,只是统一的集中回收处置的过程较为繁复。
北京照明电器协会曾向一些偏远地区的居民免费发放荧光灯管,并由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承担回收处置工作。“基于社会责任,阳光照明电器集团会将统一回收的灯管运回浙江生产地进行专业处置。但因路途遥远,荧光灯管又极易破碎,企业在运输期间承担了不小的费用。”北京市照明电器协会秘书长常毅告诉笔者。 有专家指出,生产商承担社会责任固然好,但当前市场上的节能灯品牌繁多,若每家生产商都在社区设立回收站点恐有难度。同时,专业处置设备造价太高,许多小企业不一定能负担得起。而我国照明设备生产商的分布又比较广泛,如果处置不力也很难监管。统一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处理,不仅可以保证处置安全、提高处置效率,也可以减少中间环节不必要的费用开销。
在节能灯后续处理上,常毅希望政府牵头建立长期回收体系,进行资金和监管的双重投入。
“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温丽琪曾向媒体介绍了台湾地区实行的资源回收“四合一”制度。当中提及台湾地区的资源回收,共有14大类、33项产品属于制造者缴费,其中就包括照明光源。
“如果能把处理价格降下来或是免费,就能解决处置成本的难题,政府可以将汞光源照明产品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一样列入国家的补贴名录。”相关人士建议。
2009年,国家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说明,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回收渠道匮乏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管理系主任靳敏说,推广节能灯实现了节能减排,但“用起来很节能、收回去没渠道”已成当今电子废弃物突出问题之一。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北京、武汉等地走访,发现无论是超市还是废品回收站,废旧节能灯“白给也不要”。北京一家灯饰店老板说,曾有企业搞公益回收,却被人认为要把节能灯收去翻新再卖。节能灯回收箱要垫海绵,运输得小心翼翼,搞回收纯粹“赔本儿赚吆喝”!
一家照明企业业务经理说,在中部一些大城市社区开展的公益活动,往往半天也收不回几只节能灯,而垃圾桶、垃圾站里混在杂物中的废旧节能灯时常可见,被当成普通生活垃圾被送填埋场或焚烧处理。无奈,活动组织者只好告诫居民不能将废旧节能灯敲破,不能给小孩玩,套个塑料袋再扔。
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拥有一套年处理废旧节能灯1700吨进口装置,在国内非常罕见。在这类处理线上,佩戴防护装备工作人员把废旧节能灯送进处理设备后,经粉碎、汞吸收等工序回收。据了解,上海电子废弃物交投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严重“吃不饱”,主要靠一些机关单位送点废旧灯管过来。
需多管齐下
长沙市再生资源协会秘书长周儆提供的资料显示,与中国“一扔了之”相比,日本、欧美、台湾地区废旧节能灯回收率达80%以上。周儆等人赴台湾考察看到,“中国电器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中台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了一个制造、销售和回收废弃照明光源循环体系,汞、荧光粉、玻璃的回收利用率分别达100%、60%和30%。在地方公告应回收项目(照明光源类)管理基金补贴下,“中国电器”处理社区上缴废灯管生产线保持着正常负荷运行。
相关专家结合海外经验,建议未来推进废弃节能灯回收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大力宣传废节能灯不能“一扔了之”。虽然节能灯2008年就被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社会至今仍只知其节能之利、不知污染之害。为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节能灯作为“危废”严禁随意丢弃和非法处理的社会共识。
二是强化生产者环境责任。目前,我国“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属于行业性推荐标准没有强制力,为此可探索率先在节能灯这类“危废”电子产品领域率先建立强制性行业标准切实降低污染,同时要求厂商在广告、产品包装、销售现场醒目警示污染风险。
三是加大财政介入力度。从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经验看,废旧节能灯回收有销售市场、社区和民间环保组织三种渠道。鉴于节能灯易碎、资源回收利用价值低且处理成本高,国家应将其回收利用纳入财政支持范畴。要制定实施细则扶持社区、企业、环保公益组织设立固定回收点;对居民上缴废灯给予物质鼓励;把节能灯推广财政补贴与中标单位建立回收机制相挂钩;对企业和中心城市在合理规划范畴内建立无害化处理中心,给予财税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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