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经济财富的增加,消耗的资源也越来越多,如何建立绿色链条中的绿色回收体系?
笔者援引相关学术词条对生命周期评价所下的定义。
生命周期评价(Life Cycle Assessment,即LCA)起源于1969年美国中西部研究所受可口可乐委托对饮料容器从原材料采掘到废弃物最终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的跟踪与定量分析。LCA已经纳入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而成为国际上环境管理和产品设计的一个重要支持工具。根据ISO14040:1999的定义,LCA是指“对一个产品系统的生命周期中输入、输出及其潜在环境影响的汇编和评价,具体包括互相联系、不断重复进行的四个步骤:目的与范围的确定、清单分析、影响评价和结果解释。”也即生命周期评价是一种用于评估产品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即从原材料的获取、产品的生产直至产品使用后的处置,对环境影响的技术和方法。
电子行业具有两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一是国际化,二是标准化。很小的电子元器件后面都有一个标号,用这个标号可以追溯到很多信息。
在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授王洪涛看来,“生命周期”这个词本身讲的是每一种产品都有一个从资源开采,到中间环节的各种原料生产、能源生产,再到产品生产、使用、废弃这样一个过程。
LCA方法本身能够回答三个问题,一是对于一个产品而言,全过程环境影响的总量是多少;二是哪个环节因何原因改变的最多,三是哪种做法更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
前文提及“对家电全生命周期进行绿色管理、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和绿色服务。”也可理解为电废产品的绿色供应链实施途径。绿色设计,重点支撑在技术,作为企业来讲,要在技术上创新;绿色制造,重点在于模式创新;绿色服务,就是要对家电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企业要打造一个平台,它一定得集成多个评价指标体系,如集成数据、集成应用;最终要实现的目的是支持多级供应链的改进和创新,做各种各样的信息收集和调查,相应地由各种各样的评价指标体系指出产品或服务的优劣及改进的方向。
从技术研发、到设计、再到生产管理,将所有企业都在标准体系下导入到绿色供应链的管理上,从而实现生命周期评价和绿色供应链之间的交互促成。
绿色链条中的绿色回收体系
随着EPR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绿色供应链的推行,我们始终绕不开回收难点的问题。
建立健全绿色循环回收利用的制度体系,包括政策、法规和监管体系。美国有《资源保护与回收利用法》,德国有《包装废弃物管理办法》(1991)、《包装回收再利用法》(1997)、《报废汽车条例》《电子垃圾条例》《电池条例》等,日本有《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法》《包装再生利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颁布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政策法规日益完善,其行业多渠道、规范化回收的规模效应、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已经显现,但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工信部2015年启动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2016年8月出台了配套《中国制造2025》的《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 (2016-2020年)》,明确指出将重点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整体拆解与多组分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实际上,如何建立规范、有序、良性竞争、可持续的、有效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市场,任重道远。
2017年10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
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回收模式也运用到绿色回收链条中。
深圳市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唐百通认为:“针对回收运作追溯问题,需要从服务、生产、企业的销售环节开始捕获回收信息,通过信息的流转上门回收,回收后进行分拣和增值。即对回收的废旧物品就近给到下游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或者进行处置,保证整个绿色供应链运转非常高效,物流费用降至最低,同时强化增值服务,在整个链条过程当中,形成一套可追溯的体系。”
创新的回收模式总是层出不穷,借助政策领跑的探索也为EPR、PLA的实践开辟了新路。在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工程师亢远飞看来:“对于绿色回收体系的实践基于五方面考量,一是两网融合模式的实践,二是生产企业依托销售网络来开展废旧电器的回收,三是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回收,四是再生回收利用企业开展的回收工作,五是新兴的互联网+回收模式的运用。以上这些探索,前提是要明确在绿色回收体系范围内我们如何推动以旧换新,以及回收哪些产品,每一个环节是如何监管的,如何检查,最后如何延伸审计的。”
在产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绿色供应链广义上指的是要求供应商其产品与环境相关的管理,亦即将环保原则纳入供应商管理机制中,其目的是让本身的产品更具有环保概念,提升市场的竞争力。在做法上,一方面是从供给侧端真正解决消费者的需求,商业企业作为中间环节,纳入到整个回收体系中;另一方面是有效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的行为及意识。
推动EPR制度建设应明确企业诉求
产品生态设计方案,是否从全生命周期来考量,在技术和经济方面是否可行?对于中国来说,目前在推行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重点问题还有很多。
上海绿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海孝认为,要让企业认识到做产品生态设计的重要性,一方面企业内部要有动力,另一方面要培养企业的EPR意识。
推动EPR制度的落地,是多系统,多层级的工作,需要多方联合行动给予解决。
“从EPR的政策角度来说,一定是来自一种自下而上的力量去推动,使得在这个链条上的各参与方都能够受益。我们了解欧洲、美国、日本、韩国,他们的EPR怎么建立,回收体系怎么建立,处理过程怎样,对于我们国家都没有实际的借鉴意义,我们只能吸收它的精华,而不能完全复制。”
亢远飞工程师认为,推动EPR,一要全面,二要有侧重。在一些重点的区域或者是重点的行业和领域推动EPR,要保证它能够落地或者是对其他地方有借鉴性,要把成功的经验总结出来,把区域发展的特点总结出来。
在多级主体参与下,如何综合成本和收益方面给出好的解决方案?对此王洪涛教授认为:“无论是中国讲EPR,或者是全球讲循环经济,多年来,大家从来没有一个算法说电废回收之后,到底环境收益和负担是什么样,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定论。因为在政策制定、标准建立、企业参与的时候,只有证明或者大多数人都认可,才有更大的正当性,或者说企业的决心才更大,参与度才更大。”
在唐百通总经理看来,所有EPR制度的参与方都会经历一个减负、增值、提升的过程。首先对生产企业、服务机构来说是一个零成本的解决方案,不需要生产企业去投入任何的成本,就能够参与进来;其次是增值,对生产企业来说,要给用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再次是提升,对于已经有家电的用户,如何激发他们新的购买力,产生一个新的增长量,必然要推动以旧换新;此外,拆解企业也需要稳定的货源。总之,要打通生产、销售、流通、拆解整个链条,实现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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