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塑料污染问题,专家提出八项对策,加强回收利用,变废为宝,综合治理,协同解决白色污染和资源化利用等问题。
塑料污染是全球性环境问题,“塑战速决”成为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
从源头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和使用当前,减少一次性塑料产品的使用仍是首要任务。2008年6月1日,我国实施“限塑令”,各地采取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措施,通过加强管理,因乱扔塑料餐盒引起的铁路两侧“白色污染”问题得到较大改观,“环保袋”“菜篮子”的使用也有所增加。然而,随着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发展,包装废弃物、一次性餐具的使用量猛增。据中国塑料加工协会统计,我国塑料废弃量每年超过300万吨,消耗一次性餐盒150亿个,消费品零售行业每年消耗塑料袋约500亿个。总体上,由于涉及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和生产商、销售商和消费者等主体,“限塑令”的实施并未收到预期效果。
为此,应加强顶层设计,按减量优先原则,继续从源头控制一次性塑料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要扩大限塑范围,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流通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包装袋、快餐盒等塑料用品。要禁用问题塑料产品,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那些无法回收的塑料产品。要实行总量控制,对外卖及快递行业的塑料包装物实行总量控制,分解到主要用户并逐年减少指标。探索推广无包装商店,既可以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量,也可以让消费者养成自带购物袋的习惯。设定减少塑料垃圾的目标和时间表,制定操作方案,让民众养成少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习惯。
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废塑料的分类回收废塑料产品分类回收有利于物尽其用。随着禁止生活源废塑料进口政策的实施,国内回收点和回收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日益显现,有的回收点因“有碍市容”且未纳入城市规划,常常被要求搬迁。除此之外,大部分正规的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基本得不到补助。由于没有进项抵扣,因而也就没有增值税退税,实际税负水平高于一般加工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呈收缩态势。
鉴于此,应进一步推进废塑料分类回收。我国塑料袋厚薄不一、质量参差不齐,需要分类回收,对可降解、不可降解的塑料更应分类收集。应制定优惠政策,降低废塑料回收成本,提高国内废塑料的回收率和回收量。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废塑料回收和综合利用的责任落实到塑料包装物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明确生产者、销售商和消费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鼓励企业自建回收体系,特别是借助于“互联网+”,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废塑料的回收成本。例如,山东省出台了《关于支持重点企业先行先试建设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的意见》,以促进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朝着集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
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废塑料利用产品的附加值解决废塑料污染问题必须依靠技术进步。
一是加强生态设计,引导塑料生产者在材料设计之初就考虑回收利用的问题。
二是延伸产业链,在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基础上,促进废塑料再生行业从小而散、脏乱污转向高值化利用,生产质量好、附加值高的塑料再生产品。
三是推广成熟的先进适用技术,解决我国一些垃圾填埋场的废塑料堆积问题。垃圾塑料能源化利用(waste-to-energy)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一头连着垃圾塑料,一头连着燃料油生产,是将“白色污染”变废为宝的最佳途径。以河北省某环保公司为例,此公司历时8年多时间,成功研发出劣质废旧塑料柔性油化技术,有害成分被充分氧化,经有关部门检测全部工序几乎不产生“二次污染”,这一技术经验应加以总结,并推广应用。四是开展“圈区式”管理,鼓励小企业从无规则、小规模、低水平建塑料生产厂转向高水平、集中化、规模化园区产业集聚,引导一批龙头企业对废塑料回收利用的小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提高废塑料再生品的科技含量。通过试点示范,将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与产业发展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规范再生塑料行业的有序发展。
对可降解塑料的使用范围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估2017年11月2日,国家邮政局、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可降解的绿色包装如果不含塑料,强度可能不够,如果含塑料则同样存在回收利用的问题。
为此,应明确可降解塑料内涵,凡投放到流通市场的可降解塑料制品,销售商不得标为“在环境中可降解”,以免公众混淆“绿色包装”和“可降解包装”的含义。应开展可降解材料的生产、使用、回收、降解等情况的系统调研,研究提出不同可降解塑料的使用范围。即使用于农田,可降解塑料也会有塑料残留,进而影响土壤结构,因此,也需要进行利弊分析。应研发并使用快递包装替代物。可推广一些纯天然替代品,如松针、秸秆、玉米苞叶等,替代气袋、泡泡膜、白色泡沫壳等快递包装填充物。应开展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环境和社会影响的全生命周期评价,并与化石源塑料进行对比研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塑料对环境和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
制定激励/约束政策,加强回收利用解决塑料污染问题应采取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实现废旧塑料产品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根本上解决塑料污染问题。
宏观上,应对废塑料回收利用和垃圾焚烧的扶持政策进行比较研究。目前,只有某些类型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可获得50%的增值税退税,而垃圾焚烧处理则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政策倾斜是大量废塑料进入垃圾并进行混合处理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垃圾中的废塑料含量仅约10%,但热值却较高。此外,由于焚烧塑料会产生二噁英,反对建垃圾发电厂的“邻避运动”因此出现,因而需要研发新的技术路线。
微观上,应对塑料袋的生产和消费征税。按商家每年使用的塑料用品重量及数量,以累进税制方式征收,设置提高塑料袋售价的过渡期,以便人们逐步摆脱对塑料袋的依赖,也使商家从塑料包装物的积极提供者变为控制者。应试行抵押或押金制度,顾客在超市等场所购物时,如果没有购买塑料包装袋,年底可凭购物单据一次性抵扣部分个人所得税或退费。对快餐盒等一次性塑料包装物品,也可以在回收物品时返还。需要提出的是,由于塑料制品价值不高,必须考虑政策实施成本。应开展试点,以优惠政策扶持可重复使用外卖餐具的解决方案(包括餐具设计、回收方案、清洗方案等),在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应用。 强化监督管理,防治废塑料回收利用污染环境废塑料处理的常规方法包括再生造粒、填埋、焚烧和能源化。再生造粒及制作木塑材料是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可节约石油资源,但也存在清洗消耗大量水资源的缺陷,而且多次再生循环仍将变成塑料垃圾。废塑料随生活垃圾填埋会占用土地,且埋在地下数百年也难以分解。焚烧发电具有处理量大、成本低、效率高等优点,但会产生轻质烃类、硫化物和其他有害有毒物质。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可以能源化利用,但“土法”炼油因污染环境,被原国家经贸委发文禁止。
鉴于此,要加强塑料污染环境管理。塑料污染环境管理涉及原料供求关系、产品和包装再设计、回收体系再构建、循环技术创新、利益分配调整等方面,促使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与回收利用企业联合,以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为重点,促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既可创造就业机会,也能收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之效。要加强对“限塑令”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回收加工塑料袋的“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防治其污染环境。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对治理塑料污染艰巨性的认识应通过培训、宣传等措施,提高治理塑料污染的能力。一是鼓励循环利用。废塑料利用途径众多,包括拉丝、造粒等循环利用方法,与秸秆、有机质等材料一起生产木塑材料,以及能源化利用等。原则上应以物质循环利用优先,鼓励能源化利用,再进行无害化处置。二是制定激励和限制性政策,疏堵结合,解决废塑料污染环境的问题。将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纳入城市规划,并给予划拨用地、财政补贴、退税、低息贷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要组织力量,加强相关技术的攻关,对先进适用技术和企业给予扶持。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自觉分类家庭使用的塑料袋,并扩大到垃圾分类以便循环利用。对已出现的旅游景区、公共场所的“白色污染”,发挥公众及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人们积极参与捡垃圾、爱卫生活动,改变无人负责、无序堆放、随意抛弃垃圾废塑料行为。此外,在相关行业(如包装、工业设计等)的教育中,融入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培养创新性人才,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白色污染治理作出贡献。
- 上一篇:环保产业既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绿色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也是补齐资源环境短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支撑,影响深远 2020/9/20
- 下一篇:所有的东西都是有保质期,特别是香水很容易就过期了。那么,过期之后的香水还能再用吗? 20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