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被废弃后,如不妥善处理,直接作为城市垃圾烧掉或埋掉,必将造成对土壤、空气和水源的严重污染
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属于固体废弃物,它不同于一般的城市垃圾,体积大,不可能自行溶入大自然。大量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被废弃后,如不妥善处理,直接作为城市垃圾烧掉或埋掉,必将造成对土壤、空气和水源的严重污染,威胁身体健康,并造成资源能源的浪费。
因此,如何收购利用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已引起世界各国,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例如,在日本,通产省与日本家电制造商联合,投资50亿日元研究开发家电收购处理集成系统,已于1998年将建成一坐示范型小规模实验工厂,并取得了良好的运行效果;东芝公司和松下电工联合投资在福岗县的北九州市建立了西日本家电再利用工厂,该工厂可以对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和空调器进行收购再利用。
荷兰通过研究产品的收购和拆卸策略,开发了具有处理60万台电冰箱的收购系统以及相应的拆卸流水线,有效地减少了环境污染,也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德国、加拿大、英国等在拆卸技术及方法、收购工艺及方法等方面已开展了大量的研究。美国等工业发达国家对废旧计算机的拆卸、收购和再利用开展了系统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思路。
为了促进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有效收购利用,有关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具有愈来愈严格之势。1998年欧盟委员会完成了《废旧电子产品收购法》(草案),它包括了绝大多数的电子产品,要求电子产品的收购与再利用率达到90%,到2000年,禁止使用镉、铅、水银和卤化阻燃剂材料,到2018年,所有新电子产品使用的塑料中,至少含有5%的再生塑料。德国制定了《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日本已于2015年4月1日开始执行《废旧家电收购法》等,已引起了企业界的高度重视,即生产企业必须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收购或支付废旧产品的收购费用,这些法律法规也将成为我国家电产品进入相应国家的新的“贸易壁垒”。
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尚属空白。虽然结合家电产品进行了有关的拆卸收购研究,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持,无法得到可行、实用的方法支持家电产品的设计过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电子电器产品所面临的国际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我们生产的产品不但要符合国内的有关标准,还要符合国际惯例及有关国家的标准,如欧洲的“制造商责任制”等,也就是说,我们要承担出口电子电器产品的收购利用和再商品化义务。同时也要设计、制造在产品最终废弃时其收购利用性能和处理性能均良好的电子电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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