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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退运成为外贸行业的常态,货物退运分哪几种情况?

2020/8/20 21:09:19      点击:841



 
货物退运

海关按划定责令入口货物直接退运的,不合用行政许可程序。
对需要责令直接退运的,由海关根据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分出具的证实文书,
向当事人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责令入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
直接退运货物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入口货物直接退运决定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责令入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入口货物直接退运应当从原进境地口岸退运出境。对因运输原因需要改变运输方式或者由另一口岸退运出境的,应当由原进境地海关批准后,以转关运输方式出境。
进出口报关单的监管方式应填报为“直接退运货物”,按照先报进后报出的原则先办理出口手续,
后办理入口手续。入口报关单“联系关系报关单”栏应填报相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
进、出口报关单“备注”栏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入口货物直接退运决定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责令入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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