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收公司统计数据显示,90%以上的电子垃圾都是由个体户回收,并由小作坊处理。
与此对应的,一面是正规的处理企业竞争不过小作坊“吃不饱”,甚至因此在同行之间形成恶性竞争,另一面则是小作坊在处理时既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又导致资源被浪费。而要规范电子垃圾处理,就得解开这一死结。
随着获得处理基金补贴企业数量的增加,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数量与2013年同期相比,有显著提高。其中,2014年上半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数量同比增长103%。处理产品仍是以CRT(使用阴极射线管的显示器)和电视机为主,占86.2%;其次是洗衣机。随着处理企业的全面进入市场,以及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2014年处理企业针对首批目录产品的处理数量已经达到历史顶峰。
——处理企业开始分化。
进入市场的处理企业越多,企业间竞争越激烈。由于处理企业是依据拆解数量核定后才能获得补贴,处理企业要想获得更多补贴,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购买原料,且资金占用周期长。随着行业的发展,处理企业间原料的竞争变成了资金实力的竞争。一些资金实力不足的企业开始被兼并重组。
——电视机以外的产品处理数量开始增多。
在财政部针对处理企业制订的退出机制的要求下,电视机处理数量独大的现状在2014年有所改观。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的处理数量开始增加。此外,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调整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处理企业开始关注“四机一脑”以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小家电类产品、手机、固定电话、打印机等开始进入规范的处理企业。补贴制度仍待改进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在基金制度和补贴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崔燕:首先,基金补贴严重失衡。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显示,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预算为30亿元,而支出预算为59.12亿元。基金的征收和支出已出现严重不平衡。从2014年第一、第二季度处理企业的处理数据来看,拆解处理最多的产品仍是电视机。与同期相比,虽然其他产品的处理数量有所增加,电视机的份额有所下降,但电视机仍是主导产品。废电视机处理数量巨大,且补贴标准高是造成处理基金失衡的主要原因。
其次,激励机制缺失。基金征收和补贴是电器电子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一种方式。我国在基金制度实施之前,一些优秀的企业通过选择最佳的回收处理伙伴,建立其产品的回收处理体系,在我国实践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而基金制度实施后,由于企业缴纳了政府基金,意味着其已经履行了我国的EPR。同时,国家缺少对销售者“以旧换新”回收废旧产品的激励政策,使原先已建立回收体系的企业也不再开展回收活动,导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一直是以个体回收为主。
首先有必要改进完善相关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采用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国家向生产企业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费用,建立基金用于补贴正规的回收处理企业。至少从目前来看这一规定的效果有限,这并不让人意外,因为这相当于让企业通过缴费的方式,回避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事实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欧美是一项主要制度,但和我国不同的是,其生产者要在产品的生命周期内承担环境责任,完成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置等一系列工作。
其次执法要跟上。小作坊存在多年,对环境的破坏早已有之,当然也缺乏处理电子垃圾的资格,那么就应该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环保法规,依法取缔、处罚。小作坊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产业链年产值达千亿元,和执法不力不无关系。
再次,缺乏拆解产物追踪管理制度。目前,我国仅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信息报送系统。但对其拆解产物的下游处理企业,尤其是危废处理企业未建立拆解产物无害化处理的信息追踪管理制度。大量的拆解产物进入“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后,又重新流入市场,带来较大的环境风险。制度激励行业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推动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业发展方面,您有何政策建议?
崔燕:最重要的是加快法治进程。目前,我国尚未公布针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的立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作为一种新兴的再生资源,其回收模式与传统的再生资源回收具有较大的差异。为了规范和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的发展,明确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回收责任,应制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立法。
推动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上升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研究建立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责任分担机制。积极研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生产者责任制度。
另外,还需要完善相关标准。为了规范和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的发展,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应研究制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标准体系,并根据行业的特点组织相关机构分批实施。
同时,对已有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相关的标准进行梳理,并研究建立科学合理、功能齐全、统一权威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标准体系总体框架,加强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关键部件和材料分类、运输储存、回收污染控制技术等基础类和通用类标准的制(修)订。通过认证认可等多种方式,加大标准贯彻落实力度,加强对现行标准的宣传,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
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是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支撑。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信息管理制度,将回收企业的规模、数量、品种、区域分布等相关信息实时报送政府主管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了解行业的现状、制订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
未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建设或有新突破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对于2015年我国废弃电器电子处理行业的发展,您认为会出现怎样的局面?
崔燕:2015年,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首批目录产品(四机一脑)的理论报废量在突破1亿台之后,总体将继续增长。而黑白电视机的理论报废量仍将持续下降。
随着财政部第四批获得处理资金补贴的企业名单的发布,绝大部分具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已经进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处理企业间的原料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此外,随着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的不断增加,处理行业的利润空间将不断缩小。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将更加活跃。
201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数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峰。由于首批目录产品中,电视机处理量巨大、且补贴标准高,导致处理基金收支严重失衡。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调整处理基金征收和补贴标准。预计2015年,在新的基金征收和补贴标准下,首批目录产品的回收处理数量较2014年持平或略有下降。
此外,在财政部发布的处理退出机制的严格要求下,电视机以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数量将继续上升。电视机回收处理量独大的现状将有所好转。随着液晶电视机等环保部核查标准的出台,液晶电视机和液晶显示器的回收处理将成为下一个亮点产品。
再者,对流通环节的管理要跟上。毕竟总有部分废旧电器要通过第三方来回收,那么,对于回收的主体也应加以约束,堵住流向小作坊的渠道。一方面应加大环保的宣传力度,另外则可以向德国学习,德国利用各市区直属的市政企业对电子垃圾进行回收,提供网络化服务,上门为消费者收集废旧电器。而我们的环保部门和志愿者等也可以承担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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