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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銷毀的制度_香港过期食品销毁_是怎樣的?

2020/12/15 12:12:08      点击:929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食品的質量安全壹直都是廣受人們的壹個方面,尤其是過期食品引起的食品安全問題。過期食品,雖然不會馬上變成“毒品”、會害死人,但對人體造成危害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對於過期食品,必須要有嚴格的銷毀制度,決不能讓任何過期食品再通過其它路徑再次“流通”。那麽妳知道食品銷毀的制度是怎樣的嗎?


 食品銷毀的制度:


       1、經營者與供貨單位通過合同規範雙方的契約關系,確保食品質量符合衛生標準。


       2、食品包裝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包裝不按規定或者有產品缺陷泄露的食品發現後就地銷毀。


       3、食品標識規範完整,生產日期、保質期不清或者沒有廠名或者廠址、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執行標準、合格證、檢疫證明的食品就地銷毀。


       4、食品來源不清、汙穢不潔或者供貨渠道不明、未能提供有關票據的食品以及食品供貨無主體資格的食品就地銷毀。


       5、國家明令淘汰、失效變質的食品以及食品商標虛假未標明主要成分和含量的就地銷毀。


       6、食品經營戶必須定期和不定期對自己經營的食品自行檢查,對過期、變質、失效的食品自行就地銷毀。


       7、每次食品銷毀處理必須向有關領導報告,並且做好銷毀登記和存檔工作。若是交給第三方公司進行銷毀處理,壹般還應依據客戶的需求提供視頻實時監督、銷毀時現場的數碼照片、視頻錄象等作為銷毀證明文件,證明食品已經被安全銷毀。


       以上所介紹的內容,就是食品銷毀的制度。食品安全無小事,對於問題食品進行銷毀,可以防止不合格的原、輔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非預期轉序和出廠,並對不合格品進行有效的控制,有效保證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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