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废品回收报废处理公司请注意!废旧手机、家电、电脑等拆解销毁处理将有国家标准
2020/11/6 14:11:34 点击:653
近日,从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委会获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将设立国家标准,标准将对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等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的拆解处理过程进行规范。
回收利用分委会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第1部分: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第1部分: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两个文件,以下分别简称《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两个文件分别发布于今年7月和8月,征求意见将于本月底结束。
国家标准包括八个正文部分及附录
《编制说明》指出,现行规范性文件并未对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这类小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设立处理标准。因此,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填补国内技术标准空白,有必要通过设立国家标准的方式提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这类小型产品的拆解处理要求。考虑到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等小型产品存在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可能性,且结构尺寸和拆解处理工艺相似,标准提出了对外部任意一边外形尺寸不超过50cm的IT设备和通信产品的统一拆解处理要求。
《编制说明》指出,国家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处理要求、处理过程污染控制要求、处理过程劳动安全卫生要求、文件记录和保存要求、修订建议八个正文部分以及附录。第四部分处理要求为重点部分,包括基本要求、处理流程、数据销毁、预先取出、电池的处理、电路板的处理及液晶屏的处理等。
遵循无害化、资源利用最大化原则
《征求意见稿》明确,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应遵循无害化、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基本处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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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征求意见稿》
部分零部件、元器件应预先取出,如图所示。预先取出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应分类存放,贮存于专用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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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征求意见稿》
对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的个人数据应当按照客户的需求采用合适的方式方法进行数据销毁,防止用户隐私和机密数据泄露。客户没有明确要求销毁数据的,也应当使用机械破碎、火法等方法将将存储信息的零部件或元器件(如SIM卡、内存卡等)处理。
预先取出的电池、含汞背光灯管等应当保持完整,锂电池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避光贮存,应控制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避免因高温自燃等引起的环境风险。处理企业可根据电池特性选择物理破碎分选、火法或湿法冶金等技术对电池进行处理。电池在处理前应采取预处理措施,防止处理过程中因撞击或短路发生爆炸等引起的环境风险。锂电池在拆解过程应防止电解液挥发,废锌锰电池和废镉镍电池在破碎时应在密闭装置中进行。
电路板的处理可采用破碎、分选、火法或湿法冶金等技术,电路板常用处理工艺流程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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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征求意见稿》
液晶屏可以拆解为背光模组和液晶面板两部分,拆解含冷阴极灯管(CCFL)的背光模组必须在能够形成有效负压条件的专业工作台上进行,工作台应连接装有含载硫活性炭的过滤器等装置保障逸散的汞蒸气被有效收集或被转化为硫化汞等无害物质,拆解时应保证CCFL的完整性,避免破,拆解下来的CCFL的容器应能够防止汞蒸气逸散,处理前的CCFL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采取具有防破损的措施,交由资质企业进行处置。液晶面板可自行处理或交由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处理企业应具有与所处理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想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及拆解产物处理过程的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HJ527的规定。
再生龙说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 第1部分: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国家标准》于2016年经国标委立项批复,2017年正式启动标准编制工作。该标准的制定,一方面为从事此类废弃产品处理的企业开展相关工作提供统一技术指导,另一方面也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监督机构对于该类废弃产品处理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随着这一标准的制定,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等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的处理过程将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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