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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方面的法律不完善,未建立_香港电子垃圾回收处理_有效健全的回收管理体系及制度

2020/10/16 21:47:13      点击:471

      截至2017年底,我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十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2.82亿吨,同比增长11%。其中,废电池、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回收量增幅较为明显,分别增长46.7%、24.4%和29.6%;废塑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量出现下滑,分别同比减少9.9%和7.7%。


        我国一直有修旧利废的优良传统。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它还具有材料价值,仍然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利益的驱动下,我国自发形成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大军,并构成了多种渠道的回收网络。主要包括传统的供销社/物资回收企业回收、个体回收者、家电销售商“以旧换新”回收、搬家公司回收、售后服务站或维修站回收等回收渠道。

       但我国电子垃圾回收仍处于粗放无序的状态,大部分废弃电器电子设备都是由个体散户回收,并由小作坊进行简单的拆解和加工。在这种非专业的拆解和加工过程中,不仅部分宝贵资源未得到充分回收,而且产生了大量二次垃圾和污染物。这些二次垃圾和污染物常与生活垃圾混合后填埋或焚烧,进而对水、土壤和空气产生严重危害。

        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底,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数量达到109家。然而,很多正规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因无法回收到可维持企业正常产能的电子垃圾,得不到良性发展。

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方面的法律不完善,未建立有效健全的回收管理体系及制度,例如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公众的电子垃圾回收意识薄弱、社会正确引导不力,导致电子垃圾无法集中回收。

此外,尽管在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明确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列入禁止进口的目录当中,但每年仍有大量电子垃圾通过非法渠道进入我国。而这些电子垃圾无法得到专业的回收再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处置,严重危及地区生态环境和公众身体健康。因此,尽快完善电子垃圾回收体系、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打击非法回收渠道势在必行。

此外,随着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以及“互联网+‘的快速融合,各式各样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创新回收模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如,绿色消费+绿色回收、互联网+分类回收回收、两网融合回收、EPR回收等回收模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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