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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回收产业的兴起与发展光靠企业是不够的,必须_香港电子垃圾回收_全社会联动。

2020/6/22 17:17:16      点击:644

没有不能用的垃圾,只有未被利用的资源。在电子产品功能失效之后,尽可能使其被有效地回收利用,资源化。对于无法资源化的无害废弃物,才能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电子垃圾循环经济系统包含了不同的行为者,系统内不同行为者的行为相互影响,循环经济系统能够消除不同行为者之间的矛盾,最终实现多赢的局面。

1.政府机构

美国环保局就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提出了建议并发起了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行动,国防部、能源部、邮政总局等部门建立并资助了一些研究项目和示范项目,所有这些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和资金支持。部分州开始制定专项法律法规,在这种形势下,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专业化公司开始出现。目前,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在美国已经初具规模。

2.行业组织

香港电子废弃物回收商协会((IAER)、电子工业联盟(EIA)、全国回收商联盟(NRC)等行业组织为电子废弃物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举办“电子产品资源化高级会议”和“电子产品与环境国际研讨会”等,为企业解决技术与发展问题。

3.研究机构

马塞诸塞大学、杜克大学等研究单位就电子废弃物的立法管理、收集方法、处理技术进行了大量研究,这些工作为人们深入了解和认识电子废弃物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并且为电子废弃物的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4.民间组织

硅谷毒性物质联盟、巴塞尔行动网络、绿色和平组织做了大量调查和宣传教育活动。这些组织在促进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加快立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在美国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该产业不仅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而且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

香港采取的主要政策

鉴于电子垃圾对环境所造成的越来越大的危害,香港政府也把电子垃圾的治理及立法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

美国加州的立法机构2004年通过了一项在美国首开先河的提案,要求顾客在购买新的电脑或电视机时,交纳每件10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费”,旨在为环保提供额外资金。环保组织和地方政府希望,这笔费用能用来帮助安全处理居民家中的电子垃圾。

欧盟则做了“扩展的生产者责任”的尝试。起草制定了相关法律保证制造商对电脑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并要求他们将回收电脑及配件的费用加到产品成本中。同时,制造商必须同意不添加任何有毒原料。从2003年8月13日起,每一件对欧盟出口的电子电气产品,都会被额外征收一笔10~22欧元的费用,用来处理报废的电子设备。欧盟对电子垃圾的处理已经做出有关规定,要求有毒垃圾必须与普通垃圾分放,并要求所有成员国自2005年开始,人均至少分检出4公斤电子垃圾。这个数量不大,因为在许多家庭的地下室或阁楼上还有大量的电子垃圾。欧盟还表示,消费者有义务将废旧电器送往专门的电子垃圾收集处。当然,将来的电子垃圾将不再实行免费收集。

日本,2000年颁布的《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自己生产和进口产品的回收和处理。

瑞典的法律规定处理费用由制造商和政府承担。而法国更强调全社会共同尽责,规定每人每年要回收4公斤电子垃圾。

德国每年产生各种电子垃圾近200万吨,人均约25公斤,德国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回收、处理和利用,不仅大大降低了废旧电器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同时又充分利用了旧电器中的有效成分。目前,德国正在根据欧盟指令着手制定本国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法。德国希望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制造商对其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有义务进行收集、再使用和处置等,促使制造商开发绿色家电,即从电器的原材料选择和产品设计开始,就为将来的使用和废弃考虑,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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